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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建海淀清河支部、中国政法大学支部和法制委员会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 2024年10月20日上午,民建海淀区委清河支部、中国政法大学支部和法制委员会联合开展民营经济法制环境建设交流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进行研讨。民建海淀区委副主委郭斌、李海龙,秘书长赵欣,中国政法大学支部主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姜登峰参加会议,清河支部主委刘蕴如主持研讨会。  

    郭斌对《草案》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他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从立法层面对保护民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一个法治进步的充分体现。很多困扰民营企业的问题在法律层面得以明确规定,促进法的出台将极大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

    李海龙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在各个领域蓬勃发展。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多次强调了市场经营活动中的权益保护,本次立法充分体现了国家层面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通过法律思维和方法推动政策制定和实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权益,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赵欣认为,《草案》旨在提振民营经济信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又注重加强规范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姜登峰对《草案》进行了专业解读,他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国家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再次强调,该法作为一个倡导性法律,国家立法层面对当今民营经济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给出了明确指示意见。他表示,《草案》中提出了对推动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强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司法保障等重要规定,尤其是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强调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参与国家重点大型工程的必要性。同时,也对金融机构提出要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指示。

    与会会员积极发言,交流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尤其是对特定领域中市场准入、应收账款、劳动纠纷、征信制度、合规管理和金融扶持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对《草案》中关于保护民营企业的各项条款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会员们一致表示,未来还将持续密切关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对建立地方民营经济立法体系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和创业利益、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建言献策,推动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刘蕴如带领会员一同参观了清河红桥统战之家,并着重介绍了清河支部“民建会员之家”建设情况以及助推地区基层统战创新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正勇、檀峰,以及清河支部、中国政法大学支部、法制委部分会员代表共2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

    文:王迎涛 图:张显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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