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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办理2012年度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中、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
  •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关于办理2012年度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

    归侨学生中、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

    京侨发〔2011〕7号

    各区县侨办:

    为落实党和政府对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的照顾政策,北京市侨办及各区县侨办将于即日起为参加中、高考的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办理身份证明。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身份证明的时间及地点

    (一)关于中考

    2012年5月前,持《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后)到考生户籍所在区县侨办办理。

    (二)关于高考

    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城区考生到户籍所在区县侨务办公室办理,郊区考生到市侨办侨政处办理。

    二、办理身份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归侨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需提交

    1、考生父(母)亲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

    2、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如《户口簿》不能证实归侨与考生的亲属关系,应出具归侨档案所在单位< 司、局级>统战< 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归侨与考生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华侨在京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需提交

    1、考生父(母)亲的《华侨身份公证》(我驻外使< 领>馆或住在国驻京使< 领>馆出具);

    2、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持华侨身份公证的一方父(母)亲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与考生的亲属关系公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国内一方父< 母>亲档案所在单位< 司、局级>统战< 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 夫妻及与子女>关系证明等)。

    (三)办理归侨学生身份证明需提交

    归侨学生本人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身份证》。

    附件:

    1、市、区县侨务部门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附件1:

    市、区县侨务部门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北京市侨办 66001026 西直门内大街118号

    东城区侨办 65131463 东城区金宝大街52号三层

    西城区侨办 88064027 西城区二龙路27号

    朝阳区侨办 65099432 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团结湖北五条5号)

    海淀区侨办 88487149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

    丰台区侨办 63892335 丰台区文体路2号

    石景区侨办 88699362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

    门头沟区侨办 69847974 门头沟区龙泉镇西辛房后街44号

    房山区侨办 69370207 房山区良乡西路10号

    通州区民委 80548396 通州区通惠北路14号楼

    顺义区侨办 89445224 顺义区民政局6层

    昌平区侨办 69744130 昌平区政府街23号

    大兴区民委 69226329 大兴区兴政街31号科技大厦512

    平谷区侨办 69967234 平谷区府前西街8号

    怀柔区侨办 69647410 怀柔区北大街26号

    密云县侨办 69088386 密云县县城后街23号

    延庆县侨办 69101961 延庆县社区服务中心三楼

    上一条:统战部关于举办“两岸情·中国梦”专题报告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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