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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北京市侨务办】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办理2015年度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
  • 京侨发〔2015〕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办理2015年度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

    各区县侨办:

    为落实党和政府对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的照顾政策,北京市侨办定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20日期间,为参加2015年高考的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办理身份证明。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

    城区考生到户籍所在区县侨务办公室办理,郊区考生到市侨办侨政处办理。(市、区侨办地址电话附后)

    二、提交材料

    (一)归侨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

    1.考生父(母)亲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

    2.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考生父(母)亲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经我市公证机关的亲属公证或归侨档案所在单位(司、局级)统战(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归侨与考生亲属关系证明;

    (二)华侨在京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

    1.考生父(母)亲在国外定居的,应持我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京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

    2.考生父(母)亲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经我驻外使(领)馆或我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公证;

    3.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三)归侨学生身份证明

    归侨学生本人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身份证》。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份证明

    具有参加北京市2015年高考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可参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一至三款的要求向考生学籍所在区县侨务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归侨的有关证明需由户籍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为参加高考的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加分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侨界人士的关怀与照 顾,办理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的身份证明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办理。

    (二)认真审核,协同办理

    高考考生证明工作由市区侨办协同完成,高考证明信由市侨办统一出具,进行集中编号并盖章。城区各区县侨办协助办理,郊区考生相对较少,到市侨办侨政处办理。各单位要严格审核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特殊情况及时与市侨办侨政处沟通。

    (三)做好备案及材料提交工作

    为便于监督与管理,请各区县做好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案工作,并于2015年4月27日前提交《北京市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学生高考加分证明统计表》、空白高考证明信,表格电子版发至市侨办侨政处邮箱bjqbqzc@163.com。市侨办侨政处将于5月底前组织各区县集中审核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秘行处 2015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1

    市、区侨务办公室地址、电话

    北京市侨办 66001039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2号

    东城区侨办 65131463 东城区金宝大街52号三层

    西城区侨办 88064027 西城区二龙路27号

    朝阳区侨办 65099432 朝阳区团结湖北五条5号

    海淀区侨办 88487087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

    丰台区侨办 83656709 丰台区文体路2号

    石景山区侨办 88699260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文章来源:http://www.bjqb.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4968944a9a3100144a9d868420002/article_ff8080814c7c6631014c7e8e8337001c/ff8080814c7c6631014c7e8e833700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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